編輯時間:2018年08月01日 作者:九指神丐 瀏覽量:0次
一、銜接入賬及追述調整問題
1、公共基礎設施入賬的問題?
《政府會計準則》明確:
公共基礎設施主要包括:
——市政基礎設施,如:城市道路、橋梁、隧道、公交場站、路燈、廣場、公園綠地、室外公共健身器材,以及環衛、排水、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系統等。
——交通基礎設施,如:公路、航道、港口等。
——水利基礎設施,如:大壩、堤防、水閘、泵站、渠道等。
——其他公共基礎設施。
“通常情況下,公共基礎設施應當由按規定對其負有管理維護職責的政府會計主體予以確認。(誰管理誰維護誰入賬)”。
——多個政府會計主體共同管理維護的由對該資產負有主要管理維護職責或者承擔后續主要支出責任的政府會計主體予以確認。
——分為多個組成部分由不同政府會計主體分別管理維護的,由各個政府會計主體分別對其負責管理維護的公共基礎設施的相應部分予以確認。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企業或其他會計主體代為管理維護的,由委托方(負有管理維護公共基礎設施職責的政府會計主體)予以確認。
登記入賬,初始入賬成本確定:
——相關原始憑證注明的金額-累計折舊
——評估價值(無相關憑證,按規定經過評估的)
——重置成本(無相關憑證,也未經資產評估的)
誰負責落實?落實到什么程度才叫“到位”?是否允許以時點劃分,即某時點后的入賬?
入賬憑據不全的如何入賬?會計該找誰要原始憑據,對方會給嗎?
產權不清的如何確認入賬,找那個部門協調?會計去找有用嗎?
部分政府單位辦公樓產權已經劃轉,辦公樓算租賃還是自建(即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如果算租賃是否需要預提費用——辦公樓租金?預提費用后期如何消化?如果不做預提費用則應計提折舊,沒有產權計提折舊與現行制度沖突如何解決?
公共基礎設置如果采用“查實一筆補入賬一筆”,對報出報表的影響問題?
2、保障性住房入賬的問題?
保障性住房由各級政府出資,資金來源復雜,產權歸屬不同,入賬怎么確定?入賬后續計量?
3、政府儲備物資入賬的問題?
政府儲備物資包括戰略及能源物資、搶險抗災救災物資、農產品、醫藥物資和其他重要商品物資。
4、文物文化資產入賬的問題?
文物、文化資產盤點難度大,價值如何界定,非會計人員可為之?
5、自然資源資產入賬?
《政府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第三條 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保障性住房、自然資源資產等,適用其他相關政府會計準則?!?/span>
6、債權債務的清理
壞呆賬清理核銷由哪個部門審批確認?壞呆賬核銷是否區分金額范圍?核銷手續流程……
7、基建并大賬:基建項目多的單位并賬的問題?保會通軟件里采用集團核算解決。
8、審計品徑對政府會計制度的影響?
9、預算資金、非預算資金界限劃分?即確定“平行記賬”范圍。
10、財務會計“收入”確定原則,如:上級補助收入何是確定收入?“發生時”是什么時候?
11、鄉鎮財政所如何界定財政撥款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
12、財務會計“累計盈余”是否允許為負數?
13、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對會計信息的披露提出了詳細的要求,解決了多年信息披露中“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也大大增加了政府會計制度推進的難度,“新官”如何料理舊賬?現有會計人員能否執行“到位”?
14、影響新舊制度銜接的其他事項?